一、定义
代理实物贵金属业务,指我联社与贵金属公司签订相关合作协议,接受贵金属公司委托,依据协议约定内容,通过我联社的营业网点的柜面方式和电子方式,代贵金属公司向客户宣传推介并代理销售合作方提供的实物贵金属产品。产品分为:黄金、白银等材质的投资品和工艺品的实物产品。
二、销售方式
目前我联社代销方式为订购销售,指联社接受客户委托,代客户向贵金属公司发送认购相应实物贵金属产品订单,将客户购货款支付贵金属公司方,贵金属公司根据收到的订单和货款,将实物贵金属产品直接配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址或配送至我联社指定机构。
三、在售产品种类
1.纪念币:以人民银行发行的熊猫金、银币为主的各类风格和题材的金银纪念币,具有较高的收藏价值和升值潜力。
2.工艺品:金、银及混合材质制作的工艺品、饰品。
3.生肖品:以生肖为题材的饰品、贺岁红包及生肖币。
4.金、银条:投资金条、银条。